新田环境整治“环保”“生产”两不误
[来源:永州新闻网] [作者:温小林 何昕 吴桐英] [编辑:于光林] 时间:2017-06-16 10:14:54

  永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温小林 何昕 吴桐英) 新田县委县政府在环境整治中严格执行省市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对该关停的污染严重企业坚决关停,对整改达标申请复产企业严格审批,既促进了环境整治,还了群众一个好环境,又促进了生产,满足了市场的正常需要。

  新田县委县政府对环境整治工作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过硬措施。一方面明确了整改不到位不复产,整治任务不完成不罢休的思想。根据整治工作的不同阶段、不同任务,多次召开动员会、调度会、推进会,切实把各项整治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切实督促企业彻底解决环境污染,规范企业管理,尽快恢复生产,确保满足市场的正常需求。另一方面组建了采石场集中整治组、制砖厂集中整治组、畜禽渔养殖场集中整治组、打击处理组等多个工作组,分工负责对省、市交办和群众反响强烈的污染严重企业进行重点整治。5月上旬以来,县里组织的“环保风暴”持续发力,对一批污染严重的采石场、砖厂、养猪场、预拌混凝土、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等企业进行了分类整治,对不具备资质,达不到环保要求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停电、停水等断然措施促使其停产整治;对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近日,有关部门破获了一起炼油厂废液污染河流环境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因倾倒炼油厂废液15吨以上,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触犯刑法被刑事拘留。

  同时,对积极整改存在的所有环境问题解决到位的企业及时启动复工复产程序,力争早日投入生产。为确保复工复产验收不走过场,凡申请进行复工复产的企业,必须先由县国土、林业、环保、公安、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验收人员、牵头单位、工作组组长分别在验收表上签字确认是否达到整改要求,然后按程序报县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才能恢复生产。某石场因扬尘污染等问题被关停整改,但在整改期间投入70多万元,建立了运输车辆冲洗平台,安装了防扬尘的喷淋设施,新建了排污池三个、沙石分离池一个,对开采后的荒山进行了复绿种植,督察组在认真复查的基础上对其及时启动了恢复生产审批程序。